发布单位:崇州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12-26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同等身份、同级别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二)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等待遇可一事一议。
三、崇州市人民医院英才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强我院人才建设工作,实施人才强院,不断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英才行动方案。
(一)人才引进补助
(二)人才培养补助
(三)人才保障
1、支持人才落户崇州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 45 周岁及以下的成都市外青年人才,凭毕业证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为正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在崇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提供人才公寓供其租住 5 年,租金以不高于当年市场价格的 60%计算,租住满 5 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 5 年内不得出售。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新引进未入住人才公寓且在崇州市无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才,给予1000 元/月租房补贴,最长可享受5 年,租房补贴在每年 12 月一次性发放。
3、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按相关政策规定随同迁入。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原有工作单位的,由本单位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协助落实。其子女在我市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所居住的范围内一次性自由选择学校就读。
本方案中“新引进”指单位主动引进且原工作单位及社保解缴关系不在崇州市。
四、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个人简历1份,含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规
培证、学习成绩单、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复印件1份,证件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到崇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递交报名资料。
2、网上报名:指定邮箱:czsrmyyhr@163.com,有意应聘者需上传简历扫描件和相关证件扫描件: 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身份证至指定邮箱。
地址:崇州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人事科(医院对面尚贤坊街212号星怡酒店3楼)电话028-82209717。
报名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文章来源:崇州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