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24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防盲、培训为一体,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唯一直属的非营利性三级公立眼科专科医院。18年来,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为服务区域提供高水平、高质量、与国际同质化的眼科医疗、教育、科研服务,以国际同步的技术水平辐射全国。
在2018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被列为全国眼科第一梯队医院,获得专科医院最高等级A级,位列其它专科手术组系列全国第11名(眼科专科医院第4名)。2014-2018年度,连续五年列华南区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眼科专科第2位;2016-2019年连续四年在全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眼科专科获得提名。
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为国际眼科学会ICO眼科医师中国考试基地(首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1人,至今共培养本科生3486名,博士、硕士研究生258名。ICO考试通过率连续十四年稳居全国前列。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任职62人次,其中,任副会长1人次;副主任委员6人次;常务委员4人次;理事1人次;委员50人次。
中心建立规范化住院医生及基层医生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全国首创虚拟结合现实wetlab的白内障手术技能培训模式。建立精准帮扶的医疗输出平台,项目培训已覆盖全国20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1个特别行政区,2个境外国家共122个地区;培训白内障手术医生4014人次,其中可独立手术基层医生545名,共独立完成手术量约24.4万例。被誉为全国基层医生白内障手术培训“黄埔军校”。
与潮州市人民医院强强联手设立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潮州分院,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设置床位22张,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专家团队全面技术支持,医疗水平同质化、医疗设施同步化、规范管理同等化,致力打造潮州眼科医疗新高地。
易地扩建新院位于汕头东海岸新城的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总建筑面积为57249.63㎡,规划床位300张,总投资额约3.85亿元。未来将在规模与服务上与国际先进的眼科医院齐头并进,为社会提供国际一流水平的眼科医疗服务。
因医院发展的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人员,欢迎符合岗位要求者应聘: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按我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人事档案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一)博士研究生此次受聘后,享受医院相应薪酬待遇、医院住房和安家补助、生活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此次受聘后,享受医院相应薪酬待遇、医院住房和安家补助、生活补贴。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按照医院聘用待遇执行。
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大学医学院官网(http://www.med.stu.edu.cn/)及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网站(本院网址:http://www.jsiec.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在校成绩单扫描件(有公章)、英语相关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其它材料(如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奖、科研业绩、导师推荐信(博士、硕士)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力资源部邮箱:hrjsiec@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地区+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本次报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由我院自行发布公告,继续招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应聘简历栏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考试时间地点在本中心邮件另行通知。
(二)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组织集中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英语测试;
2、手部灵巧性测试(仅眼科医生);
3、面试。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我院官网发布。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八、拟聘人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空缺岗位调剂
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过多,按招聘考核结果,经应聘者和我院用人科室同意并报我院招聘委员会批准同意后,可调剂到同类专业尚有空缺的岗位,并按程序完成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等程序。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由我院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在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官网公布。
2.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754-88393566
邮 箱:hrjsiec@163.com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515041
网 址:www.jsiec.org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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