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秭归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24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健委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及《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结合秭归县实际,现将秭归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6个岗位、共招聘30人。详见《秭归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2020年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红底1寸照片1张、考务费50元(可微信支付)在人社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2.笔试人员:笔试时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均参加笔试(附件2)。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5、笔试要求:12月26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笔试地点参加考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县人社局、县卫健局2020年12月31日前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合格及以上人员参加面试)。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应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3.面试形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形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重点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报考资格等情况。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三)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考核结果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研究审定后,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即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5年。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须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入场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2886085
监督电话:0717-2886072
举报电话:0717-2886101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秭归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秭归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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