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0-12-2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三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与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次公开招聘44个岗位共59人,其中医药技人员36人、护理人员16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人、管理人员3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1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他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16时。登陆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zsyyzp.ehrel.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3.应聘资格确认。
2020年12月30日16时至2021年1月2日12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需笔试岗位未按期确认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21年1月7日9时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环节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定于2020年1月9日(周六)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预计可于2020年1月11日(周一)通过医院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境)外院校出具的相关学习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中共党员等,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根据需要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网站(http://zsyy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指引要求(见附件2)。
五、咨询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393517
六、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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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