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西省人社厅发布时间:2020-12-21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创建于1957年,是山西省建院最早、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一所集医疗、研究、教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设主院区、东山科教院区和两个分院,开放床位1157张。现有在职职工1800余人,是一支素质高、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干部队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响应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毕业生,现将我院有关招聘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岗位11名,专业要求等详见《山西省中医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8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5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者以“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方向”形式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xszyyrsk@163.com。
所需材料:
(1)《山西省中医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主治医师资格证(岗位表未要求的不需上传);
(3)毕业论文、就业推荐表等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5)2021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6)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我院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医院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考核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四、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351-4668296
监督电话:0351-46683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省中医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山西省中医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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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