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1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集团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大宁县医疗集团2020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医、技、护、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技、护、管理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医疗集团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十八周岁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县卫体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6层)现场报名。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0年大宁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6.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包含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5张。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1:1比例开考。对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专业符合岗位需求的,在形不成竞争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考试以笔试(100分)形式进行,合格线为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①医技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占30%)
《科目二》:医学基础知识;(占70%)
②护理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占30%)
《科目二》:护理基础知识;(占70%)
③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大宁县城关小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命题和阅卷:由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三)体检
1.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医疗集团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说明: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报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0年大宁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未尽事宜由院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附件2:2020年大宁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附件3:2020年大宁县医疗集团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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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