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 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14

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6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条件等详见《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本次招聘对象为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3.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

报名考生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3倍,高层次及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其他岗位不足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考试

笔试:岗位编号为2008、3003、4013报考人员先参加统一的笔试,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资格依据,不记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岗位编号为2008、3003、4013报考人员笔试后按比例取得入围资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各招聘职位分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发给《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拟聘用通知书》。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对象必须于2021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持《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拟聘用意向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1.外校学生入校请于招聘会当天在滨文校区南大门入口处扫码提交访客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凭访客码和杭州健康码测温后方可入校。(外校学生入校请同时请带上身份证或学生证)

2.为保证招聘会当天顺利入校,实际参会人员必须与申请填报参会人员一致,请所有校内外应聘毕业生有序参会,自觉遵守有关要求。

3.若国家或地方疫情防控出现新的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请密切关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信息。

五、其他事项

   1.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院分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皮防分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5.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

6.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7.本次公开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

2.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21年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文章来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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