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14
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队伍梯次建设,改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满足目前新冠疫情防控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已录用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费缴纳、准考证领取均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政西街1号)一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有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具体要求见有关说明项。同时,报名人员应将《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报至指定邮箱(dqwsjrsk@126.com)。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现场缴费。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笔试考务费为45元。
(四)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6房间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的原则上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12月29日前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张卷,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等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文件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
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原则上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若因资格审核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限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2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毕业且未发放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原件和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5)保管档案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二)笔试加分申请。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在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一并报送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申请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每日8:30—11:00、14:00—16:30,不按时报送申请加分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证明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
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明确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复印件。
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17年12月31日前)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须每天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及其它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人员须从报名成功后即开始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及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填报《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卡和承诺书。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扫“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当日截图,并接受体温测量,扫码、测温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考前14天内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其它情况考生,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摘下口罩。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及时在大庆市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4663611、508188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1.《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
4.《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承诺书》
5.《2020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
6.《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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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