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文山州人社网发布时间:2020-12-07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绿色通道的通知》(云卫人发〔2020〕4号)精神,为关爱激励广大医务人员,经州委、州政府批准,拟面向文山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文山州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在文山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享受疫情防控临时补贴的编外医务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11日。
2.报名地点: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
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文山州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有关证照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照,是否属文山州享受疫情防控临时补贴的编外医务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公共基础知识。在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深入了解报考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选岗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并且已选岗的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按有关规定由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考生需进行云南健康申报,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876-219574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876-2197976
附件:1.2020年文山州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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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山州人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