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薛城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12-07
根据薛城区人民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薛城区卫生健康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薛城区与辖区管理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在报名时,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者可在体检时提供。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36人(具体招聘条件要求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按1:3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8:00—1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XCQRMYYZ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内科医师+本科+山东大学+张**”,报名邮件收到后会自动回复。
报名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发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10:00—12月11日20: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12月12日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4日10:00—12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支付宝转账缴费(支付宝二维码见附件3),转账时请在添加备注处填写“报名岗位+姓名”。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缴纳考试费用,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缴费时间结束前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予以减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12月18日20:00
缴费完成人员或申请减免考务费通过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三楼)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必须出具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 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护理、医疗、针灸推拿、康复治疗、药学、检验、口腔、医学影像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设定。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审核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蓝、黑签字笔签名);
2.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弃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手续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完成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必须出具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三)面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单》通知为准。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的,按照面试评委打分中最低分较高的,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前,将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合同,被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人民医院本部岗位、医养结合相关岗位,具体工作地点服从医院统一安排。
对于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632-4485307
报名咨询电话:0632-4426806
附件1:2020年薛城区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薛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薛城区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薛城区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薛城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