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正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03
按照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改办等4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卫人发〔2018〕144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人函〔2020〕438号)文件要求,现就正宁县2020年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省上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下达指标,全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6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热爱基层卫生工作,志愿服务基层群众,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含项目人员)。
三、岗位职责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正宁县三嘉乡卫生院2名,正宁县五顷塬乡卫生院2名,正宁县西坡镇月明卫生院2名),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组织考试和聘用。仅招聘正宁籍人员。
(一)发布公告。在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中国正宁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20年12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正宁县卫生健康局人秘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正宁县特岗全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
2.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须提供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正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核。
(四)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派驻意向)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等于1︰1时,可以只进行面试,面试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考试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用人需求和当时有关政策商定,需重新聘用时另行签订协议。
五、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四年聘期内,工资收入与同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收入水平相衔接,每年不低于6万元。聘期内参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于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予以解聘。
六、有关事项
1.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中国正宁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咨询电话:正宁县卫生健康局 0934-595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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