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12-02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
5.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如学籍卡、学习成绩单、学生证等)、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招考组织单位负责复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用人单位当场与其签订聘用意向书。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来湖工作后,享受湖州市本级人才政策相应待遇,同时享受招聘单位有关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待遇,具体如下表: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单位 | 高层次人才 类型 | 住房补贴 | 科研经费 补助 | 年薪 | 其他 |
湖州市中心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80-120万元 | 6-30万元 | 15-50万元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3万 | 15-30万元 | |||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80-120万元 | 10-30万元 | 20-50万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或安排住宿 | 3.5万元 | 15-30万 |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100万元 | 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 20-35万元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5万元 |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0-20万元 | 一年内租房补贴600元/月 | |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提供80-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相当面积的购房资金补助 | 启动费3-10万元;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5-35万元 | 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左右;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 |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2-20万元 | ||
湖州市中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85-120万元 |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20-35万元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0-20万元 |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湖州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经各招聘单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报招考组织单位同意后,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二)在2021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三)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湖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572-2555130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2-2038052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2-2290508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572-2030010
湖州市中医院人事科 0572-2770822
湖州市疾控中心人事科 0572-2760083
附件:1.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大学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情况简介;
3.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大学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浙江省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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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