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公开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12-02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

5.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如学籍卡、学习成绩单、学生证等)、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招考组织单位负责复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用人单位当场与其签订聘用意向书。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来湖工作后,享受湖州市本级人才政策相应待遇,同时享受招聘单位有关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待遇,具体如下表: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单位

高层次人才

类型

住房补贴     

科研经费

补助

年薪    

其他

湖州市中心医院

博士

研究生

80-120万元

6-30万元

15-50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

研究生


3万

15-30万元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博士

研究生

80-120万元

10-30万元

20-50万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

研究生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或安排住宿

3.5万元

15-30万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博士

研究生

100万元

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20-35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

研究生

5万元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0-20万元

一年内租房补贴600元/月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博士

研究生

提供80-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相当面积的购房资金补助

启动费3-10万元;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5-35万元

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左右;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

研究生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2-20万元


湖州市中医院

博士

研究生

85-120万元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20-35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

研究生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0-20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湖州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经各招聘单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报招考组织单位同意后,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二)在2021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三)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湖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572-2555130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2-2038052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2-2290508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572-2030010  

湖州市中医院人事科                  0572-2770822

湖州市疾控中心人事科                0572-2760083

 

附件:1.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大学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情况简介;

3.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大学招聘2021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浙江省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文章来源: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