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蠡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01
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批准,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1.蠡县籍在外地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招聘岗位名额。
2.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20年蠡县医院和蠡县中医医院拟公开招聘全日制大专学历89名,本科及以上学历114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蠡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范围及学历: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参加2020年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合格成绩单。
2.2020年、2021年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暂不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年龄:聘用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 月26日后出生),护理岗位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7日后出生)、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 月27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 4 日至12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联系电话:0312-6238869
3.报名程序:
①每人限报一个医院的一个岗位,切勿重复报名。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时,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如属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②报名人员带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对所提交的信息不实,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③经用人单位和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蠡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④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⑤考务费用减免人员为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⑥蠡县籍在外地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根据学历,参照《岗位信息表》报名。
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医院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二)笔试
1.全日制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20年 12月 15 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到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 12月20日。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哲学和相关法律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两科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20年 12月20日下午在蠡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查询。
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成绩
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面试及成绩
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 12月25日下午在蠡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查询。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 12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到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于2020年12月27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4.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计分采取“体操评分法”,满分100分。
5.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于2020年 12月27日面试结束后在蠡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查询。
6、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专业基础知识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试及成绩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20年 12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到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于2020年12月27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计分采取“体操评分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于2020年 12月27日面试结束后在蠡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查询。
5.2020年 12 月 30日在蠡县卫健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
四、体检和考核
1. 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和本科及以上人员分别排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早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体检由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相关证件原件。
五、公示和聘用
1.2021年1月6日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蠡县卫生健康局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应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电话:蠡县卫生健康局0312-6211129,蠡县监察局0312—6211911。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由蠡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附件:
1.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2.《蠡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 11 月27 日
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1.考生须于报名当日起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后),招聘全程结束前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应按要求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严格按以上防疫要求落实《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8.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保定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姓 名 | 性 别 | 居住地 | |||||||
生源地 | 手机号 | ||||||||
身份证号 | |||||||||
是否为中、高风险地区 来保人员 | |||||||||
考生抵(在)保时间 | 疫情期间未离保( ) | 抵保时间: 年 月 日 | |||||||
笔试前14天有无发热、 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 是否为无症状 感染者 | ||||||||
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是否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 | 近1月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 ||||||||
以上所有内容务必如实填写完整。 | |||||||||
日 期 | 体 温 | 日 期 | 体 温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考生本人承诺:根据疫情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实测量、记录每日体温,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蠡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