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1-27
为有效解决我县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急缺的状况,推动我县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总人数159人,其中临床医师岗位67人,护士岗位46人,药剂士岗位13人,公卫医师岗位21人,中医师岗位1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定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县在编在岗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日9:00至12月8日17:00。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本人页);
(3)学历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现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承诺书(详见附件5)
4.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2月8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6.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考职位未能开考的,由县卫健委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初审和复审结果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①笔试人员:县级医疗机构(定安县人民医院、定安县中医院、定安县妇幼保健院、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乡镇卫生院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③笔试内容:卫生公共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④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⑤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⑥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⑦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①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人数为9人(含9人)以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10人(含10人)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③成绩公布: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④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排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试总成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审批。县委常委会审批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到县级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四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其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录用的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录用岗位由县卫健委进行分配,录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二)报名时,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市县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3、4)。
(五)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 6861 6550 ;
咨询电话:0898-63822371;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3823791 。
附件:
1.定安县202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5. 承诺书
定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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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定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