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崇信县人社局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崇信县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11-26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人才和非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县人社局汇报县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为崇信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发布公告前具有平凉市户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专业目录参照《甘肃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专业目录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

7.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计4天。

2.报名地点:崇信县人社局102办公室(县医院对面)。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从业资格证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3张,并填写《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报考人员身份、级别、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按政策规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面试。成立由业内专家的面试工作组,抽调工作人员担任计时、计分。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3)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最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最终成绩排序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确定有执业医师资格证、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确定人选,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1.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替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注意事项

1.崇信门户网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36102326

监督电话:09336102398(人社局纪检组) 

      13919508002(卫健局纪检组)

附件:

1.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

2.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报名登记表

崇信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1.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崇信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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