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2021年赴高校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慈溪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1-21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改善医疗卫生单位紧缺岗位卫技人员缺乏的现状,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决定由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联合用人单位组团赴有关高校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指标

共招聘59名,其中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指标43名,所属医疗机构聘用后流动到慈林医院、协和医院、明光医院、华阳口腔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指标16名。具体岗位指标等详见附件1。

㈡招聘对象

1、具有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药学专业及以上各专业二级科目)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其中,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眼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具有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眼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户籍不限。

㈢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㈠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

1、网络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6日,考生可填写《慈溪市2021年赴高校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3)并发送至cxswsjrsk@sina.com邮箱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三个志愿单位和服从志愿。

2、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考生和其他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

⑴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⑵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⑶现场确认材料:

①贴好照片的《慈溪市2021年赴高校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3)。

②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岗位(A01、C01、D01、E01、G01、J01、L01、M01)的,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研究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本科岗位的,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仍在校就读的,提供入学证明)。

市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㈡ 考试

1、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下午13:00-17:00;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

2、形式: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采用现场答辩式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

报考本科岗位的,采用问答式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相应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㈢签订就业协议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岗位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双向选择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双向选择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本科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单位顺序,逐个确定拟聘任单位(同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并列且志愿相同时,另行增加测试内容决定先后排名),并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填报的志愿单位满额但本专业其他单位尚有空缺、且考生填报服从志愿选择服从的,可选择剩余空缺单位填报。不愿按本人志愿单位顺序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资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㈣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本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㈤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社会人员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4),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㈥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到档后,经审档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㈦聘用

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8月中旬前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㈠所属医疗机构聘用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精神管理,人员流动后与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㈢人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首签6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㈣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第三人民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龙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皮肤病医院招录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㈤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卫生健康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在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838599。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附件

1、招聘计划表

2、《慈溪市2021年赴高校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报名表-研究生岗位》

3、《慈溪市2021年赴高校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报名表-本科岗位》

4、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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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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