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衢州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11-19
为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卫生健康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衢州医疗卫生事业高速发展,为建成四省边际中心医疗“桥头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衢州市直公立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直公立医院工作需求,拟招聘2021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138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医疗卫生行业规定,遵守医风医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赴高校招聘2021届毕业生公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由市卫健委统一发布。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衢州卫生健康委网(网址:http://wjw.qz.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qzrcw.com)、温州医科大学(http://www.wmu.edu.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邮箱地址附后),进行网上预报名。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预报名的仍需进行现场报名(衢州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将视本场岗位招聘情况,2020年11至2021年4月期间,计划赴其他各高校招聘,届时会在相关网站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关注)。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
报名者需提交材料:
1.《衢州市直公立医院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2.身份证;
3.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5.其他体现科研能力、能力水平及报名资格等的佐证材料。
以上2-5项,需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各医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医院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比选,并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报名人数不足、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谈。
市卫健委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除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考对象不参加笔试外,其他报考对象均须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划定。
笔试命题与考务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医院统一组织。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计划数10个及以上的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医院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用面谈形式进行,由医院自行组织。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意向人选,面试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在纪检的监督下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各医院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聘用对象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者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聘用手续办完后,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享受人才待遇的需与各医院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各医院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执行我市及高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健康。
附件:
1.衢州市直公立医院外出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docx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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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衢州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