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中日友好医院发布时间:2020-11-18

中日友好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附设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开放床位2000余张。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承担中央保健医疗任务、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任务,还是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远程医疗管理与培训中心、世界卫生组织戒烟与呼吸疾病预防合作中心。

为做好2021年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医院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诚挚期待广大优秀学子的加入!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5.符合医院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起点;

6.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及补考科目;

7.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请见附件1,或登录我院官方招聘网站查看:http://hr.zryhyy.com.cn:8888/zp.html#/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应聘

1.应聘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8日。

2.简历投递方式:即日起开通招聘网络申报系统,请在我院官方招聘网站按要求投递在线简历。

3.请应聘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所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由组织处(人事处)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察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接收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联系我们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教学楼401室)

2.咨询电话:010-84205702


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 中日友好医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xlsx

文章来源:中日友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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