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11-1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60个,具体见《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020年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 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8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8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指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指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于2020年11月16日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mas.gov.cn)、招聘单位网站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后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须为:岗位编号+姓名+学历。
报名材料需同时扫描成PDF格式,形成附件材料上传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 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 属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7.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单等;
8. 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8—30日。
各招聘单位视疫情防控情势,在面试环节前组织对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或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时间为每人15分钟,以百分制计算。评分根据考评人数及打分情况,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综合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
各招聘单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mas.gov.cn)、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或因疫情影响延迟领取证书但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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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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