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医院人事科发布时间:2020-11-09
为加强我院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专业技术队伍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及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男女不限,男性优先,男性身高≥4125px,女性身高≥3875px。
(四)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能够吃苦耐劳,积极进取,踏实肯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适合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执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护 士 | 25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 / |
三、报名办法
可以通过医直聘直接投递简历:https://www.yzp.cn/job/122748.html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12月11日,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00)报名;
报名地点: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护理部
咨询电话:028-85968031。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材料)、护士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及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 由护理部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所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所得分数按5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5日9:30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及专家对进入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行为举止、言语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做出量化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所得分数按50%折算计入总分。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下午
(四)体检 拟录取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影响工作的疾病将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2020年12月17日8:30。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经党委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试用考核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3月,具体试用时间由所在科室根据其试用期综合表现情况确定。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的科室写出评价意见,并参与护理部组织的转正考试,考核合格后由领导审批确定转正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如有试用期离职,按此次招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录用。
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决定是否续聘。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学历、专业、年龄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护理部电话:028-85968031
2020年11月6日
文章来源:医院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