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团风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1-09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才便函〔2019〕329号)及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实施计划工作的通知》(鄂卫通发〔2019〕3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结合我市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团风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全科医生3名。具体计划详见团风县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的医务人员和民营医院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年龄男同志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不分男女,45周岁以下即可)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于2020年11月3日起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fzf.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实行公开考试或考察招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持所需材料到各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团风县(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地址: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2号,联系电话:0713-6152050)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团风县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或工资发放或进修证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考试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由团风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考试或考察招聘,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因考生放弃考试考察或考试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递补考生进行考试考察。
(三)体检
1.体检由团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团风县卫生健康局、团风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社局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四)公示
考生经考试或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社局研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按规定执行。
(五)聘用培训上岗
公示无异议的,由团风县卫生健康局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上岗工作。市人社部门根据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印发聘用通知文件。市委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人社部门聘用文件,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其中,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岗位培训后上岗。
(六)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本次招聘录用的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首个聘期4年。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执业注册管理、组织人事关系、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教育培训、职称晋升、服务期满安置等严格按照《湖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岗位调剂。实施空缺岗位调剂,由团风县卫生健康局、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七、防疫要求
参加考试的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联系电话:团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13-6152050
附件1、2020年团风县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2020年团风县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docx
团风县卫生健康局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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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团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