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1-06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2017〕53号)文件精神和南江县中医医院空编情况,现将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28个名额。岗位情况、报考条件、具体名额和相应要求详见《2020年南江县中医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南江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县内外符合《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锐意进取;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等专业报考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学、中医类等专业报考者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设在南江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股(608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选聘的资格。
(一)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0年南江县中医医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且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等证件(含在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放射技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5)参工依据(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和聘用合同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资料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初审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若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照3: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将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根据各岗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某一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因未领取面试准考证出现的缺额,依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或面试入围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名额达不到2:1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同一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5-8分钟。每名评委根据面试人员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总分的平均分为其面试得分。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选用。
(三)加分项目
为鼓励在编在岗人员立足一线、扎根基层,乡镇工作满5年的,可在笔试面试折合后总分中加1分;以后在乡镇工作每增加1周年,可在折合总分中再增加0.2分;乡镇工作年限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在乡镇工作期间,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加0.2分,考核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个人受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每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表彰的按相应层级减半加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所有加分项目需查看原始依据,加分审查相关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告。
五、公示
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若某一岗位拟选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先按高职称优先,再按高学历优先(学历层次相同则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在职本科、全日制专科、在职专科顺序确定),学历仍相同的,再按工作年限长优先(按周年计算)的原则,确定拟选人员。若成绩、职称、学历、工作年限仍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人员。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综合考核确认。对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参加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参加应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选聘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7天。期间,由原单位出具现实表现和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聘人员,由县卫健局按规定报批,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将其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县级部门公开选聘;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由南江县卫健局、南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7-8226583(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8221136(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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