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张家港卫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0-10-30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0年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专技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 部分岗位限张家港市户籍(详见岗位简介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余岗位户籍不限;
5. 参加过2020年市卫健委组织的公开招聘的考生,临床医学专业笔试成绩须在4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笔试成绩须在50分及以上。
6.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
“其他要求”中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11月3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均无异常方可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杨舍镇包基街366号(第四人民医院)405室
4.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出具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
(2)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01~02号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03~04号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1~02号岗位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引用我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的笔试考试成绩,直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的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03~04号岗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身份为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6880215。
九、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6880207。
附件: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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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张家港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