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射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0-29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结合人才实际需求,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射阳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 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 29 日至2020年11月 02 日(上午 8:00- 11:30,下午 14:30 -17:30)携带相关材料到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县城幸福大道与海都路交叉口西北侧)办公室现场报名。
2.联系方式
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515-69058200
孙海平老师:13914618855 李玉梅老师:18862060501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相关证书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待资格审核后退还。
4.报名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应岗位报考,并与所要求的专业一致。(2)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时现场缴费,在领取准考证后,不予退费)。(4)考生在报名后要保持手机通畅,如因手机号码不准确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设1:2开考比例。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 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各岗位必备专业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04日上午9:00-11:00。4.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二)面 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践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学历高者;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妇幼保健院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县妇幼保健院0515-69058200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35258
附件一:《射阳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二:《射阳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x
射阳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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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射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