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葫芦岛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10-29
根据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和满足医院发展需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对秋冬季疫情工作,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医生岗位9名。
二、编制
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初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有规培证者优先(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不需提供规培结业证书);
7.呼吸专业、结核专业、传染病专业、感染专业优先,在三甲级医院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规培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2020年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医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一部)体检中心楼D座502室人事科。
3.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时需扫描国务院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或辽事通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医疗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对象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考试用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ld.gov.cn/)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的内容
传染病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2.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前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 纪律与监督
1.招聘对象在参加招聘期间,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行为的,或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招聘对象,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身体检查及相关考核行为的,影响招聘工作秩序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取消本人招聘资格。
2.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招聘对象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2613615 (工作日)
点击下载>>>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