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乌海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10-26
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乌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乌党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9名,人才引进简章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共19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乌海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不包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引进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征得聘用单位书面同意。
6.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公立医院控制数范围内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人才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外科楼二楼)。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29号
公交路线:可乘坐1路、20路到达。
3.同一次人才引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人才引进第四类的人员填写《乌海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报名人员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6.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报名咨询电话0473-2039147。
(二)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whrmyy.com)公示。
2.领取准考证。到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无准考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引进)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乌海市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当日内同一考官组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本次人才引进范围为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考虑专业特殊和难以形成竞争等因素,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3.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4人)。考官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考官人选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遵守保密及回避工作纪律。
4.命题须由乌海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照有关规定组成命题专家组入闱命题,命题范围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整个过程必须符合保密规定。
5.面试考场需符合标准化考场要求。
(四)考试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
(1)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由医院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或者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确定。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对通过考察拟引进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市卫健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引进的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协议且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引进人员按照《乌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人才引进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医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邀请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市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中心),0473-3998816(市委组织部),0473-3998103(市卫健委),0473-3988952(市人民医院纪委)。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人才引进政策由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2039147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报名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医院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考试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考试当天所持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涉考人员、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涉考人员、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涉考人员,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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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乌海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