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城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永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0-21

 为实施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规定与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永城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永城市各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心健康,胜任本职工作,符合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校毕业生;

  4.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2019年(含2019年度)之前,参加“51111人才工程”、“369人才工程”已聘用人员和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

  6.其他有关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详见《永城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中国永城网(www.ycs.gov.cn)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10月28日17:00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规范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以下)。

  (2)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信息,请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00—10月29日17:00

  查询、修改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00—10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报名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0年11月5日10:00—11月6日1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11月16日-20日考生在报名网站上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3.确定面试对象和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永城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可以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1份,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现有取得的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面试确认告知书》。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确认告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各专业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编制管理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六、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违约人员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七、其他事项

  1.填写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时,要登记经常使用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2.没有指定考试用书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本公告由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2763(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永城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附件2:永城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下载)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屏幕快照 2020-10-21 下午4.59.36.png

附件下载:

附件2:永城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下载).docx

文章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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