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平房区政府发布时间:2020-10-19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意见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2018〕3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平房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10月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0年10月及以后出生)。
5.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人,专业为全科医学类(包含西医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平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公告发布网站: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http://www.hrbpf.gov.cn/
(二)报名。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
电话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咨询电话:0451-81001100
报名邮箱:pfqsqws@163.com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报《平房区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话报名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至报名邮箱(扫描件: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医师资格证书、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
(三)现场资格确认及领取准考证电话、邮箱报名结束后,经平房区卫生健康局初审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平房区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表格中所使用的电子照片与单独提供电子照片为同版,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2020年平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试
1.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将会通知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及领取准考证。
2.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或考察,面试或考察工作由平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或考察原则为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或考察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4.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由平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及平房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平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各1份,合同期限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由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平房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五、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中共哈尔滨市平房区卫生健康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100335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
1. 2020年平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2. 2020年平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市平房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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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平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