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0-10-17

2020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已结束,根据此次招聘后岗位空缺情况,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col/col1442985/index.html);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10月21日至2002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本科/学士”表示既需具备本科学历,也需具备学士学位。

2.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淳安县、桐庐县卫生系统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未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报考。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

大专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因受疫情影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1日-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广场)负一楼大厅,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均需现场提交《2020年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寸免冠彩照2张。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7.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缴费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8号。

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面试

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结束后,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被批准聘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健康局(0571)58307820,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文章来源: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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