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昌邑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0-10-17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符合职位条件的国家正规全日制学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有执业医师证的需符合招聘岗位执业范围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 4 日 -11月 6 日
护理专业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三)报名相关材料包括:
1、《昌邑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3);
2、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高中起点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
3、二代身份证;
4、相关资格证、执业证;
5、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护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及相关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特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地点:昌邑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22楼人力资源科(平安东街945号)咨询电话:0536-5596758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
(一)笔试相关要求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 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上旬进行,护理专业笔试时间暂定12月上旬进行,具体见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wjj/,下同)发布的准考证领取时间等信息。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4.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护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及相关专业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特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1.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面试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考务费为70元。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单位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专业)的考生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通畅,及时登陆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查询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昌邑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昌邑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