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10-0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20年10月20日起至10月30日止。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并提前在市卫健委、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告。资格复审当天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与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相同。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jszjyyrsk@126.com。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规培证书、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奖励证书、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文章)等材料,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如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为综合评价依据,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批招聘方式。第一批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剩余空缺岗位经批准后可在后续批次继续招聘,空缺岗位将在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为综合评价和面试。
(一)综合评价
当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1:5以上时,启动综合评价。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由评委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评价成绩高于50分的,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等于或低于1:5的,不启动综合评价,本岗位所有报名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评价、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统一在镇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卫健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单位正式通知报到后两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0511-85248348
监督电话:0511- 88919678、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8917711、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⒈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