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9-30
根据《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0年委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医院本着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求,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网站主页医院概况部分(http://www.hljhospital.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 应聘人员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五)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七)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八)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九)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1、考生在黑龙江省医院网站下载《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认真填写并打印。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黑龙江省医院实训楼一楼。
咨询电话:88025738、88025838。
4、应聘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
(1)《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照片,另带3张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
(1)报名现场需签定《诚信承诺书》,考生应详细阅读内容,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考生上交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将报请省卫健委研究后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必须填注。
(6)具有副高职称及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均免笔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全日制硕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采取纸质方式进行,以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共同组成一张综合试卷;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具有副高职称及博士学历应聘人员不占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面试方案。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根据《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黑龙江省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并报省卫健委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黑龙江省卫健委审核,并在黑龙江省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试防疫要求
1、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龙江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37.3℃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4、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笔试期间,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面试期间,除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刻意隐瞒病情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聘用方式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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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