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9-29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者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审核;
(七)国(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需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4日
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采用直接投递《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ntcdczp@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16:00,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551509。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至10月16日16:00。
另招聘单位将提前10天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资格复审、考试
(一)资格复审
1.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放在考试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可参加考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份;
3)应届毕业生及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3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3份。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三)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 wjw.nantong.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53629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
附件1:《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