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0-09-28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人,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和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不限户籍。

    6.年龄要求: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相应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于2020年10月19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9.考生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0年9月27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10月23日下午17:00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10月24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在工作经历栏内注明是否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特别紧缺的专业,包括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专技岗14(影像),天津市津南区卫健委下属卫生院(辛庄镇卫生院、葛沽镇卫生院、小站镇卫生院、北闸口镇卫生院)专技岗39(影像),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开考比例降低为1:2,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先由个人垫付报名费,报名后请于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应聘未达到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且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9:00—11月21日上午9: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满分为100分。

   考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除了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考试工具外,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2周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天津市津南区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9号)。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各一份。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原件。

    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职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0日17:00。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作为进入体检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由于非组织原因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备案和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核、备案。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部分岗位,津南区卫健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事业单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监督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28562566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8562230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wjw08@tj.gov.cn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津南区卫健委研究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附件: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天津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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