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哈尔滨市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道外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23

为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依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公安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意见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2018〕38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人,详见《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网站:

  http://www.hrbdw.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满18周岁(2002年8月25日以前出生), 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日期:2020年9月29日至9月30日。  

2.报名时间:9:30-11:00,13:30-16:00

  3.报名地点:道外区宏北街1号(道外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贴照片、正反面打印)及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笔试及面试与2020年8月31日发布《2020年哈尔滨市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用

6.咨询电话:0451-57674292。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是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硕士”)或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的情况,可以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10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可登录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网查询。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乘以60%,面试成绩乘以4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网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一)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和体检。

(二)考核

考核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体检

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统一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外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 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道外区卫生健康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道外区卫生健康局和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道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诚信承诺书.doc

2020年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2020年第二批道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道外区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