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布公众号发布时间:2020-09-2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总投资约14.5亿元,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0张,是宁波市已建成投用的单体投资额最高的一家医院。医院于2018年12月26日投入试运营,2019年3月1日全面运营。作为沪甬合作重要载体,宁波市杭州湾医院进一步完善浙沪合作创新模式,深化贯彻医改,强化医院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水平,多措并举为周边区域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满意的医疗服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沪甬优质医疗资源。
报名条件:
0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2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伪造学历或履历等资格条件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需求: 政策支持: 为揽各地英才,在市级保障政策基础上,新区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才额外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保证引进人才优先享受医院优秀人才培养基金以及新区管委会的进修、科研项目补助,同时为其子女就学、安家落户等方面提供条件。 招聘流程: 1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医学综合楼5楼办公室4—组织人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74-58993022 邮箱:abc83874428@163.com 2报名办法: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有意应聘者在认真阅读本公告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 2、历届毕业生,有意应聘者在认真阅读本公告后,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英语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职称资格及聘书、劳动合同等材料。 3、海(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考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采用面谈评价的形式进行。疫情期间,面试考核形式等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5体检与政审:对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公示与聘用: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和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所有。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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