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寻乌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19
因寻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楼落成,规模扩大,业务扩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详见《寻乌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录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
3.报名地点:寻乌县信访大楼一楼(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寻乌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
(6)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27日下午。
2.面试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从多个方面了解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求职动机与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和人文涵养等。
4.确定体检对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新入职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应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周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人员待遇
1.基本工资按本单位同条件在编人员工资70%以上标准执行。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
五、其他事项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附件:
1.《寻乌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寻乌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寻乌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