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2020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昆明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9-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要求,现将安宁市2020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详见附件: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毕业生(2018-2020年)年龄不受限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的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安宁市2020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其他事项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下发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云征〔2020〕16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招聘在培学员,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名参加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的在培情况进行审核。”“从2020年起,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作为各级医疗机构新进入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的条件之一”。因此,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不再招收任何规培在培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

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17:00截止。

(三)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网站

    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
2.时间安排

报名: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17:00截止;

查询(缴费):2020年9月29日下午17:00至10月11日下午17:00截止;

准考证打印:2020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7日上午9:00截止。

3.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没有注册过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今后如果登录密码丢失可通过找回账号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此用户名可用于报考网站上的各类考试,一个用户名可同时报考多项考试,但只能在一项考试中报一个名。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70360、63340298。

4.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5.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6.报名资格审核

(1)计算机自动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人工审核:

符合招聘政策的部分岗位不进行计算机自动审核,需直接等待招聘单位人工审核。

7.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如果审核通过,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如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收费。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8.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二为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7日(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自愿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由同岗位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考生须提供亲笔签名的放弃申明。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3)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笔试准考证;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并粘贴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李老师 崔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91325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 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 面试事项

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二(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的进入下一阶段。若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的,需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告由安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安宁市纪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871-68681926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0871-68691325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 68699750

 

附件:1.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2. 安宁市2020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1.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doc

2. 安宁市2020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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