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17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荥阳市环翠峪卫生院1名、刘河卫生院1名、崔庙中心卫生院1名、高山卫生院1名,共4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3日—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市卫健委315房间)。联系电话:0371-64651126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3.相关专业资格证及执业证:符合招聘对象第1种情况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符合招聘对象第2种情况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符合招聘对象第3种情况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还须提供退休证。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2份,并填写《荥阳市2020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报名登记表》3份。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需达到1:2,低于1:2时,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面试人员中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八)相关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发放基本工资,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年度工作考核合格的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年人均6万元标准的岗位津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任莉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南必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荣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向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胜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玉琴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李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及相关部门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6125867(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派驻组)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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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