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0-09-15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亳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所有岗位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七)报考岗位需要相应证书的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亳州市妇幼保健院11楼人事科(亳州市香蒲路与老君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咨询电话:0558-5335358,5625360。
2.网络报名:为方便外地考生,开通简易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事宜请参阅《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附件3)。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00:00至25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网络报名。
(三)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2.报考人员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现场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资格证等复印件和填好并签字的《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现场报名需在报名点采相。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6.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缴纳笔试费用,每人45元。
7.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经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9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9-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址:亳州市妇幼保健院11楼党建活动室(亳州市香蒲路与老君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共有1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01-118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201-208岗位考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知识》;301-308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岗位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对于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可调岗递补。 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亳州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
十一、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文章来源:亳州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