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0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从化区实际,公开招聘本年度第一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

  从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13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84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

  (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2.社会人员

  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之日(含)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报考时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6.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年龄可适度放宽如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本期招聘岗位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类等8个专业类别,各岗位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影像类、中医类、临床医学类(精神病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的相关岗位及内科副主任医师岗位为我区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已在附件1中备注)。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报名截止日之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onghua.gov.cn)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至9月18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学校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5)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没有上述凭证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6)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

  (7)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8)对于首次报名时间内,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非紧缺专业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作相应调减。对于首次报名时间内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均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考试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类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招聘程序下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高级职称的考生,免笔试,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并在准考证内明确。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类等8个专业类别。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 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至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具体以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2)打印作为封面,并按清单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根据专业类别,采取专业技术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4.综合成绩:以合格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名单、面试名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配合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工作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已取得毕业证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4.持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要求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从聘用起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5.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期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资格审查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期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届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 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三)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进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他新聘用人员占编不入编,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 年。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发证的,可使用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

  (八)本期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7906330;

  投诉电话:020-87926093。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