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0-08-31
为满足静海区医院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8-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9月7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31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6:00。
审查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 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静海区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办理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3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 9月26日
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要求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20年 9月23日 9:00至9月25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10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实行劳务派遣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享受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具体待遇情况可向医院咨询。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22-68924138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022-6892423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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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