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8-28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保健、护理等专技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遵守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廊坊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疫情期间,入场人员采取测量体温和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全程戴口罩等措施。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11日现场报名,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北楼四楼多功能厅(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表(贴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3.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流调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共3张。本次招聘所需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本次报名须提前自行打印流调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考试时须提交距考试14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五、考核并公示拟聘人选


由廊坊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聘用


1、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标准。


3、试用期一至二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聘用期间若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规违纪,可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咨询电话:0316-2336066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附件: 

1.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docx

2.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调.docx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2.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调.docx

1.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docx

文章来源: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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