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 2020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发布时间:2020-08-25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工作科室/
部门

学历

专业方向

人数

其他要求

人事关系及待遇

医技

影像科

大专

放射技术相关专业

1

30岁以下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面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三、报名

1.参见我院官网(http://www.jsdental.cn/)“通知公告”栏招聘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kqyyrs@163.com

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24:00。

2.邮件题目请标明:姓名+学历+影像(劳务派遣)。基本信息表须为xls格式,以添加附件形式发送,格式或内容有误者将影响报名结果。

四、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由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版)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69593160    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马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


附件下载:

附件一: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

文章来源: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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