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发布时间:2020-08-25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工作科室/ | 学历 | 专业方向 | 人数 | 其他要求 | 人事关系及待遇 |
医技 | 影像科 | 大专 | 放射技术相关专业 | 1 | 30岁以下 |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三、报名
1.参见我院官网(http://www.jsdental.cn/)“通知公告”栏招聘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kqyyrs@163.com。
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24:00。
2.邮件题目请标明:姓名+学历+影像(劳务派遣)。基本信息表须为xls格式,以添加附件形式发送,格式或内容有误者将影响报名结果。
四、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由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版)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69593160 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马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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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