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8-24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聘用、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剂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养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需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中药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卫生院三楼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60305943。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填写好的《招聘报名表》和简历原件一份。 (四)面试和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卫生院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考评,考评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自行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认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约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工资与保险待遇 临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根据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学历情况等情况确定。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为临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比例承担。 六、考核与奖惩 (一)临聘人员聘期内重点考核履行合同和岗位职责的情况,主要分为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技术水平四个方面,考核形式参照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的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工作的依据。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聘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院规院纪、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卫生院 2020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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