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8-21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抚州市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全市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中心。医院开放床位1350张,现有在职职工17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90余人,享受国务院、市政府特殊津贴、市学科带头人等共计47人。全市23个医学学科专业委员会和10个专业质控中心挂靠我院,是“国家级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先后被卫生部、省、市政府授予“爱婴医院”、省级“群众满意医院”、“江西省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因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按人员配置标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 岗位 名称 | 招聘 岗位数 | 资格条件 | 其他资格条件 | ||
专业类别 | 学历 | 年龄 | ||||
1 | 康复科 医师 | 1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2 | 康复科 技师 | 2 |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3 | 麻醉科 医师 | 2 | 本科:麻醉学(100202T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4 | 急诊外科医师 | 1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11高校 | 30周岁以下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5 | 急诊外科医师 | 2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6 | 感染科 医师 | 3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7 | 新生儿科医师 | 1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8 | 临床 药学室 | 1 | 本科:药学(10070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9 | 普外科烧伤专业医师 | 1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10 | 儿科 医师 | 2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11 | 全科医学科医师 | 2 |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周岁以下 | 限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注:
1、年龄:30周岁为199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5楼人事科(乘坐3号电梯)进行资格初审。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秀红 联系电话:15879835362
(2)地址: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 邮编:344000
(3)电子邮箱:rsk0794@163.com
三、考核办法
(一)笔试、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入闱面试,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者到达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大楼五楼第二会议室(乘坐5、6号电梯)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医院可根据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考试合格、体检合格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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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