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08-20
因工作需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郴州市康乃馨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72名,由郴州市康乃馨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医院工作,工作1年期满后符合医院转聘条件的可参加转医院聘任考试,今后每年根据工作要求,每年按实际录用人数的20%转医院聘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 计划 | 性别 | 应/往届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护理一 | 42 | 不限 | 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往届均可 | 大专及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以下 | 护理学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
护理二 | 10 | 不限 | 往届 | 大专及本科生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以下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具有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
西院护理一 | 10 | 不限 | 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往届均可 | 大专及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以下 | 护理学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
西院护理二 | 10 | 不限 | 往届 | 大专及本科生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以下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具有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
合计 | 72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届生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8月18日后出生);往届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8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8月18日后出生)。
7.往届生或硕士研究生须持有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8.应届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9.应届生为2020年毕业的学生。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具体条件按岗位具体要求。
1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等证书均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政策性定向生。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6日17:30。
3.报名提交材料(扫描件)。
(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4.报名步骤
(1)在附件下载《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后扫描。
(2)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3)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扫描件上传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有效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6、通过网上报名人员于8月27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1、对象:通过网上报名人员。
2、时间:2020年 8月28日8:00-12:00,14:30-17:30
3、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急诊科旁预检分诊处。
4、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一张两寸免冠照片。
(3)8月21日-8月28日间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检测报告单原件,核酸检测须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定点检测医疗机构进行。
(4)流行病学信息调查表(见附件3)。
(5)出示电子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笔试
1.内容: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10: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于8月29日晚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的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31日8:00-12:00,14:30-17:30。
3.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办事大厅。
4.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准考证原件。
(3)提供最高学历(全日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往届生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递补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替补人员名单于2020年8月31日晚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7.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和操作考试,入围面试和操作考试人员名单于9月1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五)面试
1.对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两分钟内自我介绍)。
3.面试时间:2020年9月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面试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八楼
(六)操作考试
1.对象:参加面试人员
2.内容、方式及要求。①护理操作技能测试(抽取静脉输液、静脉采血、吸氧、吸痰、皮内注射五项操作中的一项);②要求考生7分钟内完成操作。
3.操作考试时间:2020年9月3 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操作考试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如同一岗位考生人员多,分设多个考官小组考试,为尽量减少小组间评分尺度差异,对本岗位考生的操作考试成绩进行权重,作为考生操作考试最后成绩。
(2)权重公式为:考生操作考试最后成绩=考生所在操作考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操作考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需权重岗位的考生操作考试最后成绩将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七)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操作考试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与排名。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操作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须到临床试用1个月,成熟人才试用时间可适当放宽)、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选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郴州市康乃馨护理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并由郴州市康乃馨护理服务公司派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
(十二)其他
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替补截止期限为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之日起30天内。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操作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操作考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措施和要求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报名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2.考生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3.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领取准考证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领取准考证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4)8月15日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4.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领取准考证前7天内(8月21日-8月2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6.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咨询电话:0735—2254887、2225165
监督电话:0735—2225017
附件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表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流行病学信息调查表
附件4:护理操作评分标准
郴州市康乃馨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