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市江宁医院发布时间:2020-08-20
我院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招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江苏省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南京市江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国进行第二批内科、外科等13个专业住培医师招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录取专业和计划
序号 | 培训专业 | 人数 (人) | 毕业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内科 | 4 |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或内科相关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2 | 急诊科 | 3 |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儿科 | 2 |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4 | 神经内科 | 4 | 临床医学或神经病学 | 本科及以上 |
5 | 外科 | 3 |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6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 |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7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 |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8 | 骨科 | 3 |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9 | 妇产科 | 2 |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0 | 眼科 | 1 | 临床医学或眼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1 | 耳鼻咽喉科 | 1 | 临床医学或耳鼻咽喉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2 | 麻醉科 | 2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 |
13 | 检验医学科 | 1 | 检验诊断学本科或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合计 | 28 |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热爱医学事业、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2020年以前未曾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所有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3041708497@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同时申请加入QQ群(群名: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第二批招录住培学员工作群;群号:784326424),经医院确认同意加入群中,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材料:须完整提供以下材料PDF格式的扫描件一份;每个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培训专业+材料名称。
(1)本人确认签名的《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5)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
(6)个人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7)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8)如果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9)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扫描件。
(10)委培学员需提供单位委培公函及在职证明,委托单位提供《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采集表》(见附件2);
(11)往届毕业生曾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社保缴纳清单扫描件一份。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24日14: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QQ群通知,保持所留电话通畅。
3、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当天指定时间,报名者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方式: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组成,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
5、相关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六、录取
1、考试结束后,超过合格线的,按培训专业岗位拟录取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组织拟录取的住培学员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员择优递补。
3、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医院网站公示。
4、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七、培训年限及要求
1、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长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学员的自身情况,一到三年不等;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各项考核者,颁发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住培学员在我院培训期间,须履行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遵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八、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我院不提供住宿)、餐费补贴(标准为400元/月)、福利待遇等组成。本科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平均不低于4000元/月,硕士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平均不低于8000元/月,博士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平均不低于9000元/月。第二年、第三年根据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培训期间待遇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全额发放。
2、本院规培学员工资由人事处根据学员情况测算薪酬标准发放。
3、委培学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及法律规定的相关保险及福利待遇由委派单位发放,绩效工资由我院支付。
4、我基地与社会化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其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本院同类人员发放。
九、 住培招录有关要求及说明
1、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住培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
2、培训期间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含产假)外,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延长培训期1年。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终止培训,但须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3、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培学员返回原单位。培训结束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在以下情况下方可继续申请延长培训期限:社会化培训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培训基地同意;委培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委培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延培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4、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表现优秀的社会化培训学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医院招聘新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
十、 招收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5-52087021
联系人:佘老师
医院行风办监督电话:025-52283144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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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市江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