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稷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8-18
为了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广大群众享有高质量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共分3个岗位,招聘名额共为3名。具体详见附件《稷山县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必须本人亲自报名,录取指纹,现场照相,现场填写《稷山县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2.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考《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3.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5.报名费用:考生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现金方式)。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报名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次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7.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稷山县卫生职业学校(稷山县中医院后)
8.报名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14天通信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现场。
咨询电话:稷山县卫健局:0359-5528883
声明:
1.本次招聘《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稷山县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稷山县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 |||||||||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 | 岗位数 | 报考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
A1 | 稷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医师 | 1 | 年龄35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内科学、急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 | |
A2 | 稷山县疾控中心 | 医师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内科学、急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
A3 | 影像技师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证; | 医学影像技术 | |||||
备注:专业设置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
文章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