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顺德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8-18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陈村镇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关注陈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CCSQWS)——点击“最新动态”——“2020招聘”,在线填写报名表,并在线上传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证件照等电子或扫描件,要求所有电子证件清晰可辨。
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之前应带齐相关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报名要求后再发准考证。
网络报名时间:从2020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完毕。
应聘者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前申领“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有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生入场时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不得参加考试。
2.应聘者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
3.应聘者参加笔试及面试当天应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积极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经审核合格后,才能考试。应聘者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本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与本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本中心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陈村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chencun/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757-23832123
监督电话:0757-23833681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